各系、处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经学院研究决定,现将2006年“五一”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5月1日至7日放假,共7天。其中,1日、2日、3日为法定假日,将4月29日(星期六)、4月30日(星期日)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(星期四)、5月5日(星期五),5月6日(星期六)、5月7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
二、调课安排:
4月29日(周六) 上5月4日(周四)的课。
4月30日(周日) 上5月5日(周五)的课。当天课程结束后学生可以离校。教职工13:30下班,13:40班车发车。
4月28日(周五)下午照常下班,班车16:10发车。
5月1-7日 休息。
5月7日 自主招生已录取学生到学校报到,参加为期一个月的通识教育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其他学生按学生处规定,晚上到校报到。
5月8日 学生正常上课,教职工正常上下班。
三、其他要求
1.各部门根据通知安排好本部门工作,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法规教育。
2.各系、处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工作,离校前,关闭办公室电源,关好门窗,学院后勤保卫部门将组织有关人员,于4月30日中午12∶30起进行检查。
3.各系、处正职(含主持工作的副职),节日期间离开上海的,请将情况报院办室,并指定一名在沪的副职联系人,名单、联系方法同时报院办室。
4.学院将安排院领导和部分中层干部进行假日值班。
院办室
2006年4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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